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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怎样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派出所。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采用担保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担保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用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被保释候审人的基本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等材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指定取保候审人居住地派出所核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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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5: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