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中间道路归谁所有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中间道路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规划的公共道路: 在农村的整体规划中,有些道路是经过相关部门精心规划设计的,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全体村民的公共通行。 这类道路明确属于村集体所有。 任何村民都享有在这些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不得私自占用,像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等阻碍通行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2.相邻房屋间的共有通道: 当道路位于相邻房屋之间时,一般属于相邻各方共有。 相邻的各方都有合理使用这条通道的权利,例如通行、晾晒小型物品等。 同时,各方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维护和管理义务, 3.历史形成的道路: 对于历史形成的道路,其归属要根据长期以来的使用习惯和实际情况判断。 如果这条道路一直以来都是供大家公共通行使用的,没有明确的私人归属界定,那么通常会将其视为公共道路,归村集体所有。 总之,农村房屋中间道路的具体归属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同村邻居,两家房屋中间有一条道路。小朱认为道路是自家的,在上面堆放杂物,小李认为这是共有通道,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该道路归属。此道路非规划公共道路,而是历史形成且相邻房屋间的通道。 案情分析: 1、该道路非规划的公共道路,所以不属于村集体专门规划用于全体村民公共通行的道路范畴。 2、此道路位于相邻房屋之间,应属于相邻各方共有,小朱和小李都有合理使用和维护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小朱私自堆放杂物妨碍了小李正常通行,这种行为是不恰当的。 3、从历史形成角度看,若一直供大家通行且无私人归属界定,应视为公共道路归村集体所有或相邻共有,小朱主张道路归自家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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