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伏高压线下建筑安全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高压输电线下方是禁止修建厂房的。在此种环境下,导线与地面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依据以下几个关键指标进行计算和确定:
1.低压输电线路穿过居民生活区域时,其最低高度不得低于6米,而当其穿越非居民区时,该高度需不小于5米; 2.中压输电线路在穿越居民生活区域时,其最低高度不得低于6.5米,而当其穿越非居民区时,该高度需不小于5.5米; 3.对于电压等级为35至110千伏的输电线路,当其穿越居民生活区域时,其最低高度不得低于7米,而当其穿越非居民区或交通不便地区时,该高度需不小于6米; 4.对于电压等级为154至220千伏的输电线路,当其穿越居民生活区域时,其最低高度不得低于7.5米,而当其穿越非居民区或交通不便地区时,该高度需不小于6.5米; 5.对于电压等级为330千伏的输电线路,当其穿越居民生活区域时,其最低高度不得低于8.5米,而当其穿越非居民区或交通不便地区时,该高度需不小于7.5米。
法律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 (二)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 (三)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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