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土地征收价格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土地补偿费:
依据所征用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以及蒲吕街道这四个区域的补偿标准设定为每亩16000元; 而对于其他各乡镇,其地权补偿的标准参照每亩15500元。 在此基础上,土地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会被统一用于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人员的养老保险方面;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则将作为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赔偿金予以支付。 2.人员安置费: 遵循征地农民安置总人数来确定标准,具体数额为每人36000元。 在计算完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其余部分将作为对个人的补偿款予以发放。 3.青苗及地上构筑(附)着物补偿: 本次实践将采用综合性定额补偿制度,即以所征收土地总面积减去宅基地面积之后的实际面积为基准,将标准设置为每亩18000元。 最终,该综合定额补偿金将会直接支付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村民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与管理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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