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告知书程序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发布拟征地通告;
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二、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公开征地告知书; 征地补偿登记;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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