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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安置合同违约怎么赔偿的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合同违约的赔偿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约定从约定
在房屋拆迁安置合同中,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就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赔偿。
这样的约定清晰明确,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就可以直接依据此约定来计算赔偿金额,能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纠纷。
二、损失赔偿
当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包含两个方面:
1.直接损失:
2.可得利益损失:
三、赔偿范围合理确定
损失赔偿额应当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这里不仅包括因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同时还要注意,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总之,房屋拆迁安置合同违约的具体赔偿,要综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后小李延迟交房构成违约。争议点在于赔偿问题,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及计算方法,小朱主张小李赔偿其额外租房费用及预期商业经营收益损失,小李认为赔偿范围不合理。

案情分析:

1、由于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应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小朱额外的租房费用属于直接损失,小李应予以赔偿。
2、小朱预期的商业经营收益属于可得利益损失,但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且不能超过小李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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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