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司法强制执行申请前提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启动房屋征收的司法强制执行申请时,应满足以下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出了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并且已依法对该决定进行了公示; 第二,被征收人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亦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未能履行其搬迁的法定义务;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已经依法向被征收人支付了相应的补偿款,或者为其提供了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等必要的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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