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社会保障费用谁出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城市土地与房屋征收过程中所需缴纳之社会保障费用一般均由做出相关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担责任。
如此规定的主要意图在于保证被拆迁之居民在拆除行为发生之后能够享有到他们应得的社会保障权益。 因此,在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拆迁规划的过程中,有必要将此部分费用纳入预算安排之中,以确保被拆迁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和妥善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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