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的评估方式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评估的主要方式包括:
1、依据实际评估时点核算重置价值; 2、进行预估并考虑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可比性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比对; 4、预测土地开发完成后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价值; 以及5、确定土地在实际区位环境下的价值。 此项工作是由拆建单位依循明文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支付各类补偿金。 通常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的补偿费用: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该笔款项将作为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损失的补偿,具体金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其金额将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该笔款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需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明确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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