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权延期交房小区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延期交房纠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处理方式如下:在给予适当通知后,如若开发商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向买受人交付房屋,那么买受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在逾期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当开发商经过催告后依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按期交房,且无法为延误交房提供正当理由时,则买受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要求开发商全权负责因此引发的所有相关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