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怎样提高拆迁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指导。由于大多数人是第一次遇到拆迁,他们一生中都会经历一次拆迁,因此一定缺乏法律知识和经验。至于拆迁方,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长期被拆迁的老兵。因此,要能够与拆迁方协商公平合理的补偿,拆迁方应该依靠专业律师的指导。
2、拆迁律师有着长期的维权经验,了解拆迁的游戏规则、政府的惯用手段,能告诉被拆迁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拆迁律师在介入谈判时,也可以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增加谈判筹码。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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