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伤残能买保险不赔怎样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雇主未能对由于工作所导致的工伤事故提供相应的补偿,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并寻求帮助,也可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在遭受工伤后,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程度,将享有如下待遇: 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个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个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个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个人工资。 其次,当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在经过工伤鉴定之后,若劳动者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若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件》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经工伤鉴定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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