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我能起诉要回养老保险金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际,若有一方已经步入晚年生活并且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待遇,那么这笔保险金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
然而,如果在离婚之时,另一方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并不满足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要求,那么这笔保险金是无法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的形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那么在离婚时,其中一方有权主张将其在养老金账户中所累积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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