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判全责保险公司赔不赔偿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交通事故纠纷中汽车所有人担负全部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仅需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才会进行相应的理赔操作。
然而,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受到损害后,则应当由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对于超出上述责任范围的部分,应当由该承担全责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在处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事宜时,
首先应由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个人自用车商用合同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对受损害方提供赔偿支持,如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无法完全覆盖损失,则剩余部分将由过错方的汽车所有人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23: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