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拖车费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拖车费用是否能够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取决于导致拖车行为的特定原因。通常情况下,存在以下两种可能的情形:
首先是由于交通事故引发,且经由交警需要对肇事车辆实施扣押并进行详细调查时产生的拖车费用,这类费用原则上被认定为不属于直接事故损害的范畴,因此保险公司不会对此项费用做出赔付处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依据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他们也不能向事故当事人索取该类拖车费用。 其次,如果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以至于无法自行行驶移动,此时需要通过拖车来完成移动运输工作,那么此类拖车费用通常会被视为救援费用的一部分,保险公司有权在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报销,但是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作为支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