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打官司可以取消条款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公司面临法律所规定的合同可撤销情况时,便可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该等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1、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2、因受欺骗而签订的合同; 3、因受到威胁而签订的合同;以及4、在他人紧逼之下订立从而导致显著不公的合同。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步骤: 1、首先,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并附上详细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其次,由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若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则将进入正式的审判阶段,即开庭审理; 4、在庭审过程中,将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与激烈的辩论环节; 5、最后,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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