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确诊抑郁症保险会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并非具备权威性的医院,那么被诊断出存在抑郁症的可能性,很可能仅限于个人的主观臆断和推测。尽管存在明显的精神健康问题趋势,但若未得到专业医师的诊断确认,在此种情况下进行保险投保,多数保险公司是不会拒绝受理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抑郁症本身便存在较高的自杀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在承保此类疾病时,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压力。 然而,对于定期寿险产品而言,其对两年后发生的自杀事件是提供保障的; 此外,具有身故保障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险,也能够对此类情况进行理赔。 然而,在实际的核保操作过程中,若被确诊患有抑郁症,为了避免保险公司承担过高的赔付风险,核保流程将会变得极为严格,大部分情况下,最终的核保结果往往是拒绝承保。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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