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万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公司拒绝给予赔付之际,投保人可以尝试运用下列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首先,应认真审阅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明确保险公司拒赔的具体缘由是否已经在此类合同中有过明确表述; 其次,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协商,更深入地了解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具体原因,同时,为确保索赔请求的合理性,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再次,若上述方法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投诉,以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投诉无果,投保人还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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