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购买保险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了争议,则需要运用恰当的手段,以公正且合理的态度加以处置。依照业内惯例,针对保险业务中所产生的各类争端,可采纳协商与和解、仲裁及司法诉讼等三种主要途径进行处理。
1.协商与和解:当争议发生之际,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真诚的态度展开磋商,相互做出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方式。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乃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其之间的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着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正判断,因此并未享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保险纠纷,系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乃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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