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人以受害者名义申请贷款存在两种可能性:
首先,若经证实该名人士在毫不知情以及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被人盗取身份信息与个人数据从而实施贷款活动,那么您不仅有权对其提起诉讼,同时也可将银行并入被告人名单中; 其次,倘若对方成功取得受害方的同意,以受害者的身份信息与个人数据完成贷款协议,在此种情况下,起诉对方诈骗便失去了法律依据。 既然双方已经形成了实质上的借款关系,并且这项决定是在您充分知情并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所以如有借款凭证,您依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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