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是书面提交还是口头申请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以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申请为主要方式;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采取口头申请。 所谓“行政复议”乃是指当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机构所实施的特定行政行为感受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时,有权依法向专门设立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审核该项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而作为回应,行政复议机关应依据法定程序对被提起审核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深入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相应的行政复议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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