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申请仲裁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孕妇的劳动合同届满之际且雇主不愿于该时期续签合同时,这无疑在此种情况下构成了违法行为。
对于此类情况,作为劳动者的您有权要求雇主依约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直至怀孕期、生育期以及哺乳期间完全结束。 然而,如果您未能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顺利执行下去,那么雇主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劳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您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至于经济补偿部分,将根据您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工作满一个年度,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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