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直接走人怎么办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尚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决定离开现有岗位,那么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尽全力做好工作职责的移交事宜,以此降低可能产生的纷争风险。
从法律层面出发,假设您在单位服务的时间相对短暂,例如仍处于一个月的“宽限期限”之内,在此情况下选择离开通常不会引发严重的问题。 然而,倘若您在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里仍然未能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在您离职之际便有权向该单位索取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直接离去的做法并不可取,这有可能对您的薪资结算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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