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怎么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试用期内遭无故解雇,劳动者有权申请经济补偿之权益。
倘若用人单位因无法证实劳动者存在不具备录用条件而进行解雇,此举明确构成对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求赔偿金,其标准应为相应经济补偿的双倍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衡量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为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年限,若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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