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辞退,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的赔偿政策,依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需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进行计付。
对于每满一年的服务期限,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对应一个月薪酬的赔偿标准。 然而,针对服务年限为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情况,应视为与一年等额; 而对于服务期限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只能依例得到半个月薪酬的补偿金。 另外,当劳动者的月薪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市政府或设有行政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水平时,所需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上限进行计付,同时此类情况下最高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值得重视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薪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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