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关系。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1.5个月的工资了。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达一个月以上,劳动者有权离职,不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可以要求从次月起,由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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