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开工伤证明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意外伤害的员工,其在就医过程中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其责任并不由自身承担,而是应该由所在单位及该职工自身或与其具有密切关联性的亲属等有关人员向统一划定的区域(即责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出相关的工伤认定申请。在正式申请之前,务必准备好工伤认定申报表、能够证明该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真实的用工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经过临床医学疹断得出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由职业病专家进行诊断并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必要的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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