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途中猝死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通勤过程中突发疾病不幸离世的员工而言,该情形无疑被纳入了工伤之范畴。
所谓工伤,系指在正常经营活动期间以及相应的生产环境中,由于执行确凿的职务任务造成创伤、职业病或死亡等意外事故。 依据我国现行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于工作时段内猝然逝世的员工,将被认定为工伤。 另就其所抚养亲人,如配偶、子女及父母等人的抚恤金问题,一律按照员工本人生前工资待遇的相应份额进行支付。 具体实施细则为: 配偶有权享受个人平均月薪的40%;每名已被确认身份的亲属则可获得30%;而那些失去双亲且无其他依靠的老年人或者无成年人照顾的儿童(即“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个月的补助水平可在此基础之上再额外增加10%。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赡养亲属领取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然离世员工生前的月度工资收入,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福利资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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