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苏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相关规定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支付这两项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苏州,一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的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需注意,实际赔偿标准可能因当地政策及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在苏州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小朱月平均缴费工资为6000元,其主张按标准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但用人单位认为应以当地较低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应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小朱月平均缴费工资6000元,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6000×7=42000元,用人单位以当地较低标准计算无法律依据。 2、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小朱与单位合同期满终止或小朱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分别按苏州标准支付相应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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