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摔伤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医疗费:治疗工伤以及康复所产生的费用,都将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报销。 比如工伤职工因治疗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在报销范围内。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足额支付。 这保障了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3.生活护理费:依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个等级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比例为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比例为3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 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此外,可能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赔偿数额要综合受伤职工工资水平、伤残等级等计算。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治疗花费了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等。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经鉴定小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且构成伤残。小朱要求单位按标准支付各项赔偿,单位对赔偿标准存异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费方面,小朱治疗工伤及康复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等,单位应按实际数额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足额支付给小朱。 3、生活护理费,小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单位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根据小朱的伤残等级,按对应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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