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拘留依据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知道吗?如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了难闻的气体,但他们没选好地方、没设立防护距离,也没装净化设备,导致这些气体污染了环境,那他们可能会面临被拘留等行政处罚哦!所以,这些单位在选址时要考虑环境、居民和自然资源,尽量远离敏感区域。还要设立防护距离,隔离臭气扩散。最重要的是,得安装净化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排放的气体达到环保标准。这样,我们才能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让空气更清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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