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证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信用证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三、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信用证诈骗罪规定的判刑标准可能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利用信用证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使用作废的信用证或骗取信用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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