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况分析,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及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系律师的,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写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X X X X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印) X年XX月XX日 附:本状副本x x份 综上所述,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而且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都可要求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在5000元以上或者三次以上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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