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在多长时间内举证 |
分类 | 诉讼仲裁-证据调查 |
解答 |
一、按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在多长时间内举证? 民事案件的举证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二、民事诉讼举证注意事项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5、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6、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三、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综上所述,大多数民事诉讼活动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即使在举证责任倒置案件中,举证期限也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如果人民法院指定了举证期限,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供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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