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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一房两卖如何判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两卖的问题,我们应遵循以下基本处理原则:
首先,若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在经济上对该商品房享有实际占有权以及支配权,则他们便获得了这一商品住宅的所有权。商品住宅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形式,必须经过登记来确认所有权的转让,且登记行为作为认定该转让有效的必要条件。一旦已经完成相关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那么其他尚未进行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就无权再对此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其次,如果没有完成过户登记的其他买受人,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商品房出卖方追究其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移,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第三方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其他买受人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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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