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罪中盗窃对象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法定的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 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也是定罪的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大小,可以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区别罪与非罪,衡量罪行轻重的重要标志之一。行为人只要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至于盗窃得手的财物,是据为己有,赠予他人,交给集体、甚至毁弃,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都是非法窃取之后的处置、下落问题,改变不了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本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中盗窃对象有哪些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3.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按照规定对于盗窃罪构成主要看社会危害性大小来区分罪与非罪,如果构成犯罪行为是可能会被判刑,并且处罚金,所以对于偷盗的行为不可以去做,否则自食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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