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吗? 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二审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房屋拆迁纠纷存在哪些情形法院不能裁定强拆?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四、征地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虽然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但二审是建立在当事人提起了上诉的基础上,若逾期没有提起上诉,法院当然不会主动启动二审程序。事实上,被征收人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拆迁行为不合法,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各地政府部门不会随便做出房屋拆迁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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