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猥亵罪的罪名是否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确定猥亵罪的罪名是否成立? 1、强制猥亵罪的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案件后确定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猥琐罪需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等。 公民若是被猥亵了,最好是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是由于若是报案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公安机关无法收集相关证据。 3、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强制猥亵罪与猥亵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儿童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法益不同、行为对象不同等。 1、侵犯的法益不同 强制猥亵罪是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性羞耻心;后罪则是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侵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2、行为对象不同 强制猥亵罪猥亵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性和女性;后罪则是猥亵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童和幼女。 3、方法手段不同 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实施猥亵,或者迫使他人与自己进行淫秽视频之类的行为;后罪不要求采用强制方法,即使儿童自愿,行为人也构成本罪。 4、处罚规定不同 犯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只要实施了猥亵儿童的情形,那么就达到了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 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2、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公民若是被猥亵了,可以报警处理。当然即使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猥亵案件,特定的公民最终也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了强制猥亵罪等的罪名。对如何确定猥亵罪的罪名是否成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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