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使仲裁程序终结。 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三)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 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四)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 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 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 (五)其是强制执行的依据。 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属于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对于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也是可以根据仲裁裁决书来执行。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对于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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