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1、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减刑以后的刑期计算方法有: (1)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减刑的法定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主要从以上几点进行理解: ①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 ②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 ③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合法,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减刑。对于裁定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 只有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刑罚执行机关才能够向中级以上的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在收到此类请求之后,需要依法判断被申请人是否满足了减刑的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还需要根据《刑法》等法律的规定判断具体能够减刑多少年。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一次最多能够减多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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