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1、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偿。 2、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很多人还不是特别的了解缔约过失责任,所以要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的话,还是应该更深层次的先了解一下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我们需要具体到相应的合作项目当中,才能针对性的分析赔偿范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