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刑事犯罪的责任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哪些是刑事犯罪的责任类型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由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对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适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刑事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如何减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如何量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哪些是刑事犯罪的责任类型,刑事责任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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