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押金需要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押金需要退吗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只要租赁物没有损坏的就应当退还押金;如果是租客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的,则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扣留租客的违约金,除非双方协商用押金来抵扣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 一、承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情形: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能否退 通常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是不退还押金的。可是也不能够排除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比如在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规定,承租方如果能够做到在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再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在没有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如果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属于承租人违约,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是不退还押金的,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押金需要退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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