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仲裁的条件是如何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1)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经济纠纷发生的时候,并不是必然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且若是满足仲裁的条件,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案件的被告,发现纠纷案件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那么当然是可以在仲裁机构起诉的时候直接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申请仲裁的条件是如何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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