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怎样确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怎样确定 民法典对债务重组预计负债怎样确定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裁定重组的,申请人要提交债务重组方案,重组方案对债务进行确定,所以按债务重组方案计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要提交债务重组方案,债务重组方案应该包括债权分类、债权受偿方案等内容。 所以债务重组预计负债,依据债务重组方案进行确定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怎样确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