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要多久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后,要多久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第一、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第二、若离婚时,双方没有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部分财产应当仍旧属于双方的共同共有,当事人随时可以主张进行分割。 第三、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时,当事人可以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起诉状离婚诉求财产分割必须填吗 不是必须填,但是财产不分割以后容易导致纠纷。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是可以不要求同时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在诉讼请求中就可以不体现这一点。 仅仅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有债务等作出处理,而没有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其实法院也会受理。 但要是夫妻一方请求分割一方则不主张分割的话,则法院通常是会作出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要多久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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