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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给儿子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给儿子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个需要仔细分析的问题。
情况一:倘若在购房时,明确地表明了该房屋仅仅是赠与给儿子一人的,并且有书面形式的约定作为依据,或者能够找到其他能够证明这种赠与意愿的证据,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所房子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而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关。
比如,在购房合同中特别注明“此房仅赠与某某之子”,或者有证人能够证明当时的赠与意愿等。
情况二:要是没有明确地表示只赠与儿子,通常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以及儿子的共同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这所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屋相应的份额。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购买资金可能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所以另一方应享有一定的权益。
总之,判断婚后给儿子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并且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
如果对于这个问题存在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为儿子小胡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李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小朱则称购房时明确表示房子只赠与小胡一人,有证人小静可证明,但无书面约定。这引发了房子是否为小胡个人财产的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静的证言被采信,能证明房子仅赠与小胡,那么房子属于小胡个人财产,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财产无关。
2、若小静的证言不被采信,由于没有书面约定,房子可能被视为对小朱、小李和小胡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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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