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5、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6、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7、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对赔偿有异议,而对方不配合和解,诉讼可以说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等级,根据争议赔偿金额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标的金额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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