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与金额无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 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是指在扰乱社会秩序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积极参加者,是指主动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并起主要作用的人。但应注意的是,教唆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可能属于积极参加者。 三、聚众扰乱秩序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法条虽然规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方式(聚众)与结果,但对行为本身的内容却没有具体规定。这固然是因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多种多样,难以具体描述,却给认定本罪带来了困难。在认定本罪时,应严格、慎重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情节并不严重,后果比较轻微的群体行为,不能认定为本罪。对于群众因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所采取的过激行为,不能认定为本罪。 在认定过程中,既要区分参与者与一般围观者,不能将围观者认定为参与者。又不能将参与者均视为犯罪人,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参与者的行为不成立本罪,只有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的行为才成立本罪。此外,聚众犯罪往往造成致人伤亡、毁坏公共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结果,触犯其他罪名,对此一般应以想象竞合犯处理。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缺点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等,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加以区别,对于借机,故意歪曲方针政策,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本条规定的,则构成本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立案与否与金额无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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