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销售假药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定案标准是: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哪些属于假药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如何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 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四、如何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界限 根据《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的精神,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的严密性,不疏漏犯罪。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销售假药罪定罪标准是什么,有销售假药行为就可以定该罪。对销售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最低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销售假药罪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的起点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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